在学校领导下,在教务处的指导和协调下,舞蹈学院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本学院学科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二、组织起草制定本学院所设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完成教学任务。
三、负责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考察选点和建设工作。
四、根据学院要求,负责本学院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的培养、考核、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
五、负责本学院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本学院教职工考勤及工作量统计与上报,教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七、建立本学院教学研究和教学检查制度。
八、负责本学院教材选用和编写工作。
九、落实教学质量信息反馈。
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学术讲座的安排与组织。
十一、定期召开学院教学例会,安排布置和检查教学工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研究解决教学中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十二、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创造性地开展好教学工作。
十三、完成好学院及教务处安排的其它工作。
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四、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七、负责本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
八、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院长
岗位职责:
1.主持学院全面工作,并向主管教学校长负责;
2.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本学院学科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3.负责教学基本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积极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全面落实学院专业发展和建设规划;
4.根据学院要求,负责本学院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的培养、考核、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
5.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的指示、分析研究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6.支持系书记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学院政治学习计划,负责学院人员的政治考核工作;
7.做好各教研室之间以及与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的协调配合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
岗位职责:
1.学院党总支书记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学院党总支工作,配合系行政工作。学院党总支书记是全系党务工作、师生政治思想工作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2.组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思想政治工作、行政业务工作、学生工作等重大问题;
3.负责协调系内党、政、工、团及民主党派等各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本院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负责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提出支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支部委员的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
5.组织党员和师生的理论学习及重大政治活动,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6.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本院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7.负责本院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工作。会同系行政讨论决定本院的重要事项,配合学院组织部门做好干部选拔、培养、推荐等工作;
8.负责全院思想教育宣传和教职工校园文化娱乐活动,营造团结、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增强系的凝聚力;
9.组织好党内民主评议和党员评选活动;
10.负责学院内党务、行政各类公文、函件的处理和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11.协调本院各单位的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学院及系布置的有关工作;
12.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教学秘书(干事)
岗位职责:
1.负责教学计划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2.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师生教学情况,及时向学院领导和教务处反馈情况;
3.协助教务处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4.根据学院的要求,协助学院院长做好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科研管理工作;
5.根据学院要求,协助学院院长做好各种形式的教学竞赛,如多媒体课件比赛、教案评比、优质课比赛等;
6.根据教学计划,协调各教研室做好学术交流工作;
7.根据学院工作计划,协助组织毕业论文选题、毕业设计、毕业汇报演出等工作;
8.负责课时的统计工作;
9.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学院行政秘书(干事)或兼学院学生辅导员
岗位职责:
1.在学院院长、书记、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各类文件的接收、登记、分发和归档,学院内会议的记录,维护学院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
2.负责会议通知学院内职工的考勤、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接待工作;
3.负责学院稿件、上报文章的起草;
4.配合党总支书记搞好学生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团工作;
5.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院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
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本学期的教研计划和总结上学期教研工作;
2.开展教研活动,并详细记录活动内容;
3.提出教改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
4.定期检查各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志和教案,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指导教师教学;
5.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需要,规划教师培训、进修、外出学习;
6.反馈学生意见,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7.做好教师教学档案、教学资料的收集;
8.加强科研工作,积极申报科研课题,撰写科研论文,编写教材和论著;
9.根据学院安排,做好学科专业建设工作,负责新开专业、精品专业、示范专业的申报准备及具体实施落实;
10.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院专任课教师
岗位职责: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和法律责任,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培训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能胜任本专业的教学工作;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3.树立创新教育理念,能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学习现代职业教育理论,理论联系实际,在教学中不断的引入新知识、新技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与综合职业能力,满足专业要求与就业需求;
4.参与本专业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参与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培养方案等教学文件;
5.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以德育为根本,重视政治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将其贯穿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使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风貌,完善的人格品质;
6.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撰写论文著作,研究教学法,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
7.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与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
8.积极组织实践教学,认真做好学生实训、实习准备及指导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9.积极参与教师团队建设,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对青年教师的帮传带工作;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