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5月24日,舞蹈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工会会员进行教育,使其积极地参与代表推选及职责履行。会议由党总支书记、院长彭飞主持。

会议现场
会上,彭飞首先解读了《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对于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说明。随后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并重点解读了工会惠及职工的相关事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以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政策等内容。
通过宣传学习,全体教职工对自己作为工会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更加清楚,也为学校双代会的召开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