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网站地图 学院主站
 
舞蹈系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16/03/03 14:55:59 信息编辑:舞蹈系 阅读次数:

各系部、各处室:

根据《陕西艺术职业学院首次岗位设置聘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级聘用的实施范围:

学院具有专业技术系列职务的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属教师身份,在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也可申报;属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原则上不允许申报。已为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的最高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申报。

二、聘任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岗责一致、指标调控、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首次分级聘用各级指标数

正高四级拟新聘用1人,副高五级拟新聘用6人,副高六级拟新聘用14人,中级八级拟新聘用14人,中级九级拟新聘用24人,初级十一级拟新聘用8人。

四、量化考评指标

分级聘用采取量化打分排队方式进行。具体分值如下:

1、本职级任职时间,每年加1分,兼任行政管理职务者,每年再加0.5分;

2、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每年加分1分;

3、本职级任期内年度考核等次优秀,每次加1分;

4、硕士学历或学位加1分,硕士学历学位加2分。

5、本职级任期内科研论文核心期刊加每篇加1分;公开出版著作每部加1分;院级项目主持人每项加1分;省级项目主持人每项加2分,参与者加1分。

6、获得院级各类奖励每项加1分,省级奖励每项加2分,国家级奖励每项加3分。

根据学院高一级岗位空缺数一定指标,按照同一职级人员量化打分排名次序,综合公开考评排名,确定各职级职务晋升人员。

五、考评安排

1、个人申报。凡属分级聘用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填写《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用个人业绩量化统计表》(含电子版)及提供考核指标的支撑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整理成袋。于2015年11月12日(周四)前在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量;在科研处审核论文、获奖情况;在干部人事处审核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年度考核等。审核完毕后,由各系统一报送至干部人事处刘雅洁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2、学院考评。考评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分管教学、人事工作的副院长、教务处、干部人事处、科研处等负责人组织考评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考评、量化打分、综合排队。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2015年11月12日开始。

3、分级聘用。根据学院首次聘用核定的分级聘用指标数和申报人员的排名情况,由干部人事处提出分级聘用人员的意见,报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报省主管部门认定。兑现所聘岗位级别相对应的工资待遇。

六、相关说明

1、分级聘任使用的业绩成果时间问题。

按照岗位设置工作的要求和聘期时间安排,此次分级工作使用的业绩成果均为专业技术人员自任现职以来至2015年10月31日之间取得的成果。

2、关于材料上报问题。

由于本次分级工作任务很重,参与的人数众多,要求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者,取消分级聘任资格,同时学院将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用个人业绩量化统计表》.docx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4日

【关闭】

 
 

版权所有: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舞蹈系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439号   联系方式:办公室:029-87807307 招生办:029-87801470   邮箱地址:E-mail:yszyxy@163.com